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 社会保险 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到户籍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就失业证》《 身份证 》 (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三)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四)未享受 失业保险 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凭证或其参保证明。 《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