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能开除精神病人吗? |
释义 | 如果赔钱,可以开除,如果不想赔钱精神病病人不能被随意辞退,不然用人单位就是违法行为,要根据劳动合同进行赔偿违约金和其他的经济损失费用。如果是员工在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精神病病人是不能随意被辞退的,不然就是违法行为。劳动者生病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话,是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如果员工工作的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就需要赔偿员工一年的工资,还有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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