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订买卖合同前能否要求退还商品房认购书定金? |
释义 | 购买者交纳定金后,如果非因购房者原因造成购房合同无法履行的,出卖人要退还定金。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未订立买卖合同能不能要求退还定金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未订立买卖合同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是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没有订立买卖合同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呢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没有订立买卖合同可以要求退还定金,但前提是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现了不可抗力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签订。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导致没有订立买卖合同的,无权主张返还定金。 商品房订购合同定金能否退还 商品房订购合同定金能退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合同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且定金未抵作价款的,或者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定金可以退。 签订认购书后未签合同是否违约 签订认购书后,未签合同并不是违约。如果商品方的认购书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认购书能被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认购书和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商品房认购书是不是买卖合同认购书是对双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一般来说,商品房认购书实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一种协议书,不是购房合同。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后,还需要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问题,一些开发商和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后,因为种种原因,又将认购书项下的房子卖给了第三人。此时,之前购房人的利益难以通过认购书得到保障。为此,我国法律特这对这种情况作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方已经按照约定接受购房者的购房款,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如果开发商违反该合同,应当由此承担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二、商品房认购书和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一)目的不同。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二)约定的内容不同。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三)签订的时间点往往不同。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方法;买卖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签订。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不在于其的名称,而在于其的内容,如认购书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则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该内容由 王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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