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未能履行购房协议,如何应对? |
释义 | 买房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可继续履行、补救或赔偿损失。购房合同约定定金或违约金,出卖方可要求支付违约金或不返还定金。根据《民法典》,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或赔偿责任。可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给付定金方不履约无权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不履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买房人违约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方式或赔偿损失。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或者违约金的,出卖方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或不返还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买房人的违约行为,出卖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方式。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或违约金,出卖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或不返还定金。根据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以上是对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及相应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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