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谁来确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是谁的责任谁来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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