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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合同如何订立
释义
    抵押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一、借款人股权质押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有效
    借款人股权质押符合下列条件才能有效:
    1、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质押股权的,应当经半数股东同意;
    2、股权质押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
    3、办理质押登记。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二、对于股权质押的合同有效期有什么要求?
    法条中并未对质押合同的期限有所限制。这就代表着,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可约定协商,并以协商的期限为准。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三、担保合同的生效有哪些形式
    一、担保合同的生效有哪些形式
    担保合同的生效形式有保证合同的生效、抵押的生效、质押的生效,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担保合同一经签订既告成立,这一点是共同的。但因为担保方式不同,其生效方式也不同。
    (一)保证合同的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二是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中有保证条款,或虽无保证条款,但第三人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名或者盖章,保证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三是担保人单独出具保证书,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
    最为典型的,是第三人在贷款人出具的格式化的“不可撤销保证书”上签名或盖章并交回贷款人。除此以外,第三人出具的具有保证性质的书面文件,包括信函、传真等,也属于保证书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贷款人没有明确表示拒绝,都应认定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可见,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合同一经订立即告生效。
    (二)抵押的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民法典》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当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贷款人称为抵押权人,以财产设立抵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的方式主权有两种,一是签订单独的抵押合同,二是在借款合同中订立抵押条款。但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权并不当然生效。
    二、担保合同能独立存在吗
    担保合同不能独立存在。担保合同应当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担保合同的效力受主合同效力影响。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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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3: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