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自侦案件的14个罪名是什么? |
释义 | 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涵盖了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等行为,旨在打击司法不公和滥用职权的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权保护。 法律分析 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滥用职权罪; 7.玩忽职守罪; 8.徇私枉法罪;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12.私放在押人员罪; 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拓展延伸 揭秘检察院自侦案件的14个罪名,曝光内幕细节 在揭秘检察院自侦案件的过程中,涉及到的14个罪名包括但不限于:诈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滥用职权、行贿、行贿受贿、渎职、徇私舞弊、故意泄露国家秘密、非法经营、走私、洗钱等。这些罪名涵盖了刑法中对于不法行为的定义和规定。揭示这些罪名的目的是为了曝光案件的内幕细节,让公众了解到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所面临的挑战和努力,以及对于违法行为的严惩态度。同时也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结语 在揭秘检察院自侦案件的过程中,涉及到的14个罪名揭示了对不法行为的定义和规定。这些罪名包括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等,涵盖了法律对于违法行为的严厉惩罚。揭示这些罪名的目的是为了曝光案件内幕,让公众了解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的挑战和努力。同时也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160;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160;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