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合同可以在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随意撤销,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果赠与方或其近亲属的利益受到侵害,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同样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法律分析 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能随意撤销。撤销的前提是受赠方侵害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该内容由 朱晓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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