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对假释进行考察假释有什么法律效果
释义
    监督机关对获假释的罪犯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发现有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判决的漏罪;
    第二、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
    第三、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机关规定的行为。
    在假释考试期内没有上述三种情况,考验期满,应宣告刑罚执行完毕。
    一、假释考验期多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假释并附条件的释放,同时设定一定期限的假释考验期。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应遵纪守法、接受监督机关的管理、及时报告活动情况。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剩余刑期,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二、无期徒刑提前假释考验期是多久
    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2: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