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证 遗嘱 的法律效力与其他几种形式的遗嘱效力相同。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 证据 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