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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打医疗官司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释义
    医疗官司在向法院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举证医患关系的存在,只有明确存在了医患关系,法院才有可能给予立案,而这个举证责任在患者,而不是医院。
    所以在打医疗官司前,当事人就需要收集证据材料,包括门、急诊就医册或者住院病史,各种检验单子,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影像学资料等,同时对相关病史资料进行封存。如果案件涉及到疑似输液、输血、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应当对现场实物予以封存。对于死亡患者,如果医院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当事人对死因有异议的,家属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如果尸体冻存条件良好的前提下,可以延长至7日。最好是将这些收集的资料事先给相关懂医人事评估一下,是否构成医疗纠纷。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起诉对方要求获得什么样的损失赔偿都是需要提交证据的,尤其是在诉讼过程当中,如果没有证据的话,法院就没有办法对于相关的情况进行认定,比如说医疗事故需要提交的最为重要的就是患者病历单。
    一、医疗事故鉴定必须有尸体吗
    尸体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材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尸体。医疗事故发生以后,需要经过技术鉴定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由于患者死亡是医疗事故中的特殊情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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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4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