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公安抓人要经过本地公安么 |
释义 | 需要。一般是要通知当地公安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此时,最先立案的外地公安机关,可以将案件移送给当地公安机关管辖 1、公安局办案没有地域限制,但按照公安机关内部协作规定,跨省跨地区抓捕必须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争取当地的协助、配合。 比如可以持办案单位的介绍信、办案人员的警察证及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拘留证或逮捕证,到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就可以跨省抓捕,不需要专门申请。但在实际的操作中,有的不会通知,因为通知了之后可能会遭遇地方保护主义,尤其是经济类案件。 2、拘留证由分管副局长审批;逮捕证由当地检察院审批。手续齐全后,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法律赋予的任何措施。 3、抓捕犯罪嫌疑人不需要事先通知家属或单位,刑事拘留或逮捕后24小时内应予以通知。如果被刑事拘留的话,尽量不要有“花钱捞人”的想法,毕竟公安没证据是不会乱“跨省”的,免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4、如果是采取拘留措施,拘留期间要限制人身自由,没收交通、通讯工具。结果一般是:一是治安拘留;二是刑事拘留;三是逮捕。 5、被抓后,当事人家属或单位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因为律师可以直接找警方了解案情,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并且可以查阅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三十九条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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