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公证必须要原告到场吗 |
释义 | 当事人不是必须要对婚内财产进行公证的。只要是在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对婚前或者婚后的财产进行协商约定一致后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公证与否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一、夫妻预立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在不侵犯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具法律效力的。 在婚内财产协议签订时有三种情况是属于无效的: 1、夫妻双方将离婚后的某一部分财产划归子女所有。 2、婚前一方承诺将名下财产划归到共有财产中,然而婚后并未办理变更手续,这种情况下一般视作无效。 3、限制离婚自由的财产协议属于无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和赠与到底有什么区别 (1)当事人不同。前者的当事人是夫妻双方,后者的当事人是夫妻一方。 (2)内容不同。前者的内容可以是夫妻双方对婚前或婚后的所得所有或部分财产做出约定,后者仅是对夫妻一方赠与的财产做出意思表示。 (3)结果不同。前者夫妻任何一方均可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继续履行,后者如果受赠方要求继续履行的,赠与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婚内签订的协议如果只有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没有涉及其他有关双方婚前或者婚后财产你的约定,同时协议仅有一方签字,不应认定为婚内财产协议,而因认定为赠与协议。对于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应当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处理。 三、婚内夫妻约定财产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样的 婚内夫妻约定财产的生效时间是自双方都在协议上签字后就生效,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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