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探视权律师:一方阻拦探视孩子,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 |
释义 | 更多法律问题可以点击左上角头像进入主页,私信、电话联系律师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我们一方父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吗?答案是当然可以,这关系到孩子及其双方的利益问题,法律对此可不会坐视不管,下面的内容我们要记牢。 我们说如果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需要先通过起诉来判定探视权,那么如果二人是诉讼离婚,但是判决中没有涉及到探视问题,也需要先起诉确定探视权,当判决后对方仍不协助履行探视义务,甚至阻挠探视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有两点要注意, 第一: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父亲或者母亲,可以由法院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促使我们的探视权得以实现,但是法律上规定不能强制去探视孩子,避免给孩子造成童年阴影。如果双方矛盾确实激烈的,也可以请求法院向孩子就读的学校,幼儿园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孩子带到指定的地方完成探视。 第二点:在实践中如果说孩子年满10岁,对于是否进行探视已经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能力以及认识能力,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如果不同意的,不能强迫孩子接受探视,探视是家长的权利。同时也是孩子的需求,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父爱和母爱同样重要,离婚对于一个孩子的伤害已经很大了,不要再因为自己的怨恨让他失去被爱的权利,我们家长应该多为了身边人考虑一些。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北京离婚财产律师任律 作者:白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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