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该如何计算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可见,在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中,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并且诉讼时效从出借人提出返还要求被拒之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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