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后撤诉的规定有: 1.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无故不出庭的,按撤诉处理; 3.法院立案之后,原告不及时缴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