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拆迁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一、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是多少? 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一般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三)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