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拆除时是否有补偿? |
释义 | 小产权房拆除无补偿,因其建于农民集体土地上,未缴纳土地费用,产权证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无国家房管部门认可,无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不备案,国家不赔偿。 法律分析 小产权房拆了是没有补偿的,因为小产权房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因此即使被拆除了,国家也是不会给予赔偿的。 拓展延伸 小产权房拆除后的补偿政策如何执行? 小产权房拆除后的补偿政策执行方式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定而定。一般情况下,拆除小产权房后的补偿包括经济补偿和安置补偿两个方面。经济补偿可能涉及房屋的评估价值、拆除费用、搬迁费用等,具体数额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定。安置补偿则是指政府提供新的住房或者补贴购买新房的政策,以确保被拆除房屋的居民能够安置到合适的住房环境中。执行补偿政策需要居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具体的执行细则和操作流程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结语 小产权房拆除后,由于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因此,即使被拆除了,国家也不会给予赔偿。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定,拆除小产权房后的补偿政策执行方式可能包括经济补偿和安置补偿两个方面。具体的执行细则和操作流程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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