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可以将自己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委托给他人。只是父母将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其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仍对子女有监护责任,当子女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作为监护人还是需要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不能因为将子女的监护责任委托给他人而依法免除自己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 【协议确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