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之前个人交社保,之后由单位缴纳的,劳动者需要把之前保险办转出,然后再由公司会转入本人的保险关系并接着缴纳了。个人和单位缴费的年限是一样认可的,按实际缴纳的月份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