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如实填写就可以,比如自己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所以想申请注销,这是很正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人代表的功放还是要遵循我国的公司法来解决的,但实际上法人代表自己单方面的想要强制退出的可能性是不大的,更换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由当事人自己提出来辞职,但是要经过股东大会全体表决的,如果股东不同意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自己又想要强制退出的话只能走法律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