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怀孕了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怀孕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一、工伤鉴定不到伤残等级怎么办? 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为:(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交通费、食宿费。(四)停工留薪。 二、建筑工地工人工伤的应该怎么赔偿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并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被评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来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伤,但出于某种原因难以安排,而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津贴。3、一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而一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即只有在终结劳动关系时才能享受,其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一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指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程度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为帮助工伤职工再就业一性发给的补助金,以弥补工伤职工在今后的求职就业中与非工伤人员相比存在一定困难而给本人造成的一定损失。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4、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5、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省内规定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可根据省内规定适时调整。6、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7、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工伤期间工资=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之日止的工资福利收入该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8、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指到省外医院就医,所支出的交通、食宿费用。9、一性伤残补助金指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应当按照规定一性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伤残补助费用。一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月工资*按伤残等级确定的月数(最多24个月,最少6个月。 三、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一、医疗费,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残疾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按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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