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新评审的招标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招标项目重新评标或审查确认的情况包括:评标委员会未按规定评审、评标违法影响中标结果且无法纠正、中标候选人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履约能力。 法律分析 问题: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按照规定组建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评标或者审查确认? 解析:招标项目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况下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重新评标或审查确认,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情形: 一是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的,应该重新评审。例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有误、汇总得分时出现计算错误等。 二是评标时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评标。 三是当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时,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拓展延伸 重新评审的招标条件与资格要求有何变化? 重新评审的招标条件与资格要求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针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例如要求具备更高的财务实力、更丰富的项目经验或更高的信用评级。其次,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可能会进行更新,以适应市场发展和技术进步。此外,可能会对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修改,包括文件格式、提交截止日期等方面的变化。最后,招标条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权重可能会有所调整,以更好地反映采购单位的需求和优先考虑因素。总之,重新评审的招标条件与资格要求的变化旨在确保公平竞争、提高采购质量和效果。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在以下情况下重新评标或审查确认:一是评标委员会未按规定客观、公正地评审投标文件;二是评标过程违反法律规定,对中标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无法纠正;三是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重新评审的招标条件与资格要求的变化主要包括供应商资质、技术规格、投标文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方面的调整,以确保公平竞争和提高采购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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