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后的资产分配问题 |
释义 |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为:先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再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如果财产不足,按比例分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财产分配以货币方式进行,除非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若还有剩余财产,按章程分配给优先股或个股东。 法律分析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解散的顺序和破产相同。 还有剩余财产的话,按章程有优先股先分优先股,若没有按章程的分配比例,分配给个股东。 拓展延伸 公司解散后的资产分配纠纷解决方案 公司解散后的资产分配纠纷解决方案涉及多个关键步骤和原则。首先,确保对公司资产进行清晰的分类和评估,包括财产、债权和股权。其次,根据公司章程、合同和适用法律,确定资产分配的法律依据。在分配过程中,应考虑各方的权益和合理性,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解决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院的介入,并根据法律程序进行诉讼。最终,通过合理、公正的资产分配方案,解决公司解散后的纠纷,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破产财产分配涉及多个关键步骤和原则,应确保清晰分类和评估资产,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虑各方权益。解决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如无法达成一致,可诉诸法院。最终,通过合理、公正的资产分配方案,保护各方权益,解决公司解散后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二百一十八条 本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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