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是不是不构成累犯 |
释义 | 未成年人是不构成累犯的。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一、缓刑执行完毕再犯罪的是否属于累犯 不是。累犯是要前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缓刑期满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所以缓刑期满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如果不违反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 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 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 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二、累犯是故意犯罪吗? 不是故意犯罪步不算累犯。构成一般累犯的,必须是第一次犯罪和第二次犯罪两罪都属于故意犯罪,并且两罪都要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才行。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三、累犯可以判三个月吗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若其是一般累犯,那么其应当满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有期徒刑的法定最低刑是六个月,所以不可能是三个月;若其是特别累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对于恐怖活动犯罪,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等。对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所以对于一般累犯,不可能被判处三个月,而对于特别累犯,情节轻微的,可能被判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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