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犯不构成特殊累犯。为了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政策,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更好地体现以教育、挽救为主的方针。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累犯的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而特殊累犯的规定是行为人以累犯论处,因此特殊累犯同样适用于国家关于累犯的规定,即未成年犯也不构成特殊累犯。 一、特殊累犯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刑法中特殊累犯又称为特别累犯。特别累犯成立条件为:1、犯罪分子犯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2、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又犯上述类型犯罪的;3、两罪间隔无时间要求,与一般累犯规定的五年之内不同。 三、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的区别 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有以下区别:1、一般累犯是有时间限制的,是需要在5年内再犯的,特殊累犯是没有时间限制的;2、一般累犯要求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并且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特别累犯要求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对被判处的刑罚是没有要求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