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申请是否需要事先告知被害人?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取保候审申请并不需要通知被害人。具体而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对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逮捕等强制措施,必须经过法院决定,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将被告人移交审查起诉机关审查起诉。在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前,必须告知被告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辩护和申诉。”可以看出,此法仅规定了需要告知被告人其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并没有要求通知被害人。另外,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还规定:“对于因采取强制措施而受到损害的,国家应当给予补偿。”这表明,如果因取保候审申请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害,国家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对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逮捕等强制措施,必须经过法院决定,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将被告人移交审查起诉机关审查起诉。在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前,必须告知被告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辩护和申诉。” 2.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对于因采取强制措施而受到损害的,国家应当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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