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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扒窃既遂就一定会受到处罚吗?
释义
    一、扒窃既遂就一定会受到处罚吗?
    会受到处罚的;
    所谓扒窃行为,一般具备两个特征:一是窃取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通常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广场等公用建筑及公用场所设施;二是秘密窃取的对象通常为被害人贴身放置的财物,如餐厅顾客放在座位上的包袋内财物,一般可认定为普通盗窃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扒窃罪数额标准:
    (一)、与1998年司法解释相比,数额标准均有所提高: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原数额标准(1998年发布)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三、犯罪形态的区分
    扒窃作为盗窃罪的一种罪状和方式,所侵犯的法益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其既遂与未遂的区分仍应围绕财产的得失进行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明确了控制说是区分盗窃罪未遂与既遂的界限标准。扒窃作为盗窃行为的一种,当然也适用控制说,只要财物到手,扒窃行为即宣告完成,即构成盗窃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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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