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务处分与行政处分区别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政务处分是指国家监察机关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和惩戒。 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一种惩戒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四条 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发现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案件重要或者复杂的,可以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开展政务处分工作,并督促任免机关、单位依法开展政务处分工作,发现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政务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政务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第五条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批准手续。 (二)依法依规。根据法定事由,履行法定程序。 (三)实事求是。准确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区别情况,恰当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作出处分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六条 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任免机关、单位和监察机关不重复给予政务处分。 第七条 公职人员涉嫌犯罪的,一般应当先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公职人员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处分决定机关、单位可以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人员,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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