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曾受过刑事处罚是否需告知?? |
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八条 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第九十九条 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第一百零一条 本法总则适用于其他有刑罚规定的法律,但是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