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时,法院可依据证据定罪量刑,不信口供。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一般指动产,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被视为本罪的对象。 法律分析 1、如果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法院可以依据证据定罪量刑。不认罪说明态度不好可以酌情从重处罚,不会强行判刑并加重罪行。 2、《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以及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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