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30日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二倍工资。那么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认呢? 计算二倍工资时,应该注意不应当计算的内容,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应是劳动者对应月份实际发放的工资,不含以下部分: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二)因劳动者工作业绩而随机发放的效益工资、提成等; (三)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 (四)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发放的奖金、津贴、补贴等;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但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计算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