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是需要争夺的焦点。证明自己拥有更适合孩子的抚养能力,需要提供以下证据:一是孩子的生活照顾能力,如孩子的饮食、穿着、卫生等;二是孩子的教育照顾能力,如孩子的学习成绩、行为表现等;三是孩子与自己之间的感情关系。需要提供的证据越全面越有利于证明自己的抚养能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于双方父母,由双方行使或者依照协议或者判决的规定由一方行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六百六十八条: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应当根据子女的年龄、身体状况、学习、生活需要、感情等情况协商确定,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纠纷没有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判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抚养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在判决抚养权时,应注重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教育环境、与父母的感情以及协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