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法典的录音录像遗嘱有什么规定 被继承人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的,应当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作证。 遗嘱人和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作成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作证。 遗嘱人和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性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明遗嘱者的真意,因受到欺诈或胁迫而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录制遗嘱的证人条件是什么 1、遗嘱证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成为遗嘱的证人。 但是,限制行动能力的人和没有行动能力的人不能成为遗嘱的证人。 2、遗嘱证人必须是理解遗嘱内容,知道遗嘱全部文字的人。 有些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能力从事遗嘱作证活动。 3、与继承人、遗嘱人无利害关系。 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很可能会被其利益所驱动,做出不真实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