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发生家庭暴力,对方有殴打行为的,一定要及时报警,保留好报警回执。(二)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司法所等部门寻求帮助或者调解,若有作调解,则相关书面调解资料应保留好。(三)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不管严重与否,都要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资料。(四)发生家庭暴力后可自行对现场及伤情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五)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六)诉讼时还可以申请了解情况的证人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在起诉之前,一般应当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