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前几个月办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退休前几个月办理手续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若是企业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企业人事劳动部门会提前3个月通知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2、若是参加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或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流程如下: 1、当职工已经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向社保部门进行申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和社保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和证件照; 2、社保局工作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受理成功会通知职工的单位提供档案; 3、经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后,退休员工就可以带上退休证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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