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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1、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值得强调的是:当事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诉讼会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在行政诉讼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主要包括四种情形: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4、第一审行政案件中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在行政诉讼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
    在行政诉讼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行政诉讼再审的要点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行政诉讼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审判监督和执行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的法律意义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的法律意义如下:
    (一)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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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0:3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