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高速规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安徽,地理位置比较特殊,属中部地区,却紧挨江浙沪,也成为了长三角地区的一员,而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促进着安徽的快速发展,但很多司机在路过安徽时,对安徽的高速公路总有些不满——总是拥堵,所以在安徽境内对高速公路改扩建是比较多的,这不,宁洛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正在积极地准备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