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行使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予购买或在通知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房东可以出卖给第三人,租客可以继续履行该租房合同。 优先购买权就是在同等条件是什么?优先于第三人购买。 如果原房主出卖房屋时,没有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房屋承租人,侵犯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是什么?下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主张原房主对给其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承租人不可以主张原房主与新房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规定,虽然房子在租赁期内,房主可以将其卖掉,但为了维护承租人的合法利益,我国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此时虽然允许房主卖房,但作为购买者也需要继续履行房主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才行,否则就有可能对承租人利益造成损害。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是什么?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