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是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在处理争议案件时,要以法律为准绳,并遵循有关法定程序,劳动争议处理的开始、进行和终结都要符合程序法的规定 第二是公正和平等原则。公正和平等原则是指在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应当公正、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处理程序和处理结果不得偏向任何一方。 第三是调解原则。调解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在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中要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才会行使裁决或判决。 第四是及时处理原则。及时处理原则是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在处理争议案件时,要在法律和有关规定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对案件进行受理、审理和结案。 律师温馨提示,劳动争议处理由上述四大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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