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条件:1、提取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提取申请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要件:1、身份证;2、(1-4)级伤残证或市级卫生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