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公积金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办理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本人书面声明(表格可前往西安公积金官网—办事指南下载)原件1份; 3、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残疾等级1-4级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原件。 4、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表格可前往西安公积金官网—办事指南下载)。 法律依据: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职工为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第五条 属于第三条提取情形中第(二)、(三)、(四)、 (十)、(十一)、(十二)项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配偶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他人代为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四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本人书面声明;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残疾等级1-4级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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