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发生工伤的职工应当在工伤发生后及时向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并开具鉴定证明。如果申请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限,需要提供充足的理由。若未能提供充足的理由,用人单位有权认为工伤与工作无关。因此,错过工伤申请时限将影响申请工伤和工伤赔偿的权益,但如果能提供充足理由,仍有可能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在工伤发生后及时向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并开具鉴定证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保险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向获得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遗属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工亡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费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向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安排其从事工作。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雇主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