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要提供什么证据 |
释义 |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社团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如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工程预、决算报告。(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3)当事人对工程、工程量等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4、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要提供哪些证据 1、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证据证明原告的身份,及其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是适格的诉讼主体。2、发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该证据证明被告的身份,以及其为适格诉讼主体的证据。3、建设工程合同、工程质量签证单、工程款结算书等。该证据主要作为承包方提出的支付工程款诉讼的基本事实和理由的证据。4、法院有权主管或管辖的证据。该方面的证据主要表现为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管辖的约定或合同的履行地及被告(发包方)住所地的有关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这么处理: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举证 1、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证据证明原告的身份,及其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是适格的诉讼主体。2、发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该证据证明被告的身份,以及其为适格诉讼主体的证据。3、建设工程合同、工程质量签证单、工程款结算书等。该证据主要作为承包方提出的支付工程款诉讼的基本事实和理由的证据。4、法院有权主管或管辖的证据。该方面的证据主要表现为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管辖的约定或合同的履行地及被告(发包方)住所地的有关证据。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由谁管辖的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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