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堵工地不让施工犯法吗 |
释义 | 公民阻碍施工队施工、讨要赔偿、闹事是违法的。涉嫌扰乱单位生产秩序,依法应追究治安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责任。讨要赔偿,或者有其它的民事纠纷,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或者由居委、司法机关等部门调解解决。 检查方式 包括:例行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 1、例行检查:指项目经理组织的日常检查或施工企业组织的定期抽查,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此类自检活动并对活动记录审查签认,督促整改。 2、专项检查:按市建委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文件对诸如于泥渣土挖运、卫生防疫。管理资料、宣传教育等进行的检查,以及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开展的专项检查或对重点项目和部位所进行的检查。 3、联合检查:指监督小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的检查(即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前三个阶段)。评分结果由项目经理或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签名,作为该工程竣工评定施工安全等级的主要依据。 检查频率 1、例行检查:安全检查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文明施工检查企业定期抽查每季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 2、专项检查:根据工程实际灵活确定。 3、联合检查:每阶段不少于一次。 检查的依据及内容 1、安全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2011)进行。 2、文明施工检查依据《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进行。 3、现场防火检查 ①施工现场的各种场所,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②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③施工现场要有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图,挂在现场明显地方。 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依据、标准和实施办法,并取得统一意见。 2、按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合理确定检查频率,做好时间安排。 3、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将情况通报有关各方,以确保措施的落实做到及时、有效。 4、对长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的施工单位,除了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方面外,应敢于运用监理否决权,客观公正地在有关档案资料中签署记录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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