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双方和解 -和解 |
释义 | 法律分析: 聚众斗殴罪是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犯罪。国家法纪和社会秩序实际上是依靠公共权力的有效行驶为前提的,因此因聚众斗殴致使公共权力无法得到实施,其危害后果超过了对于一般社会秩序的影响程度,只要公共权力的权威性受到挑战即属于社会影响恶劣。如冲破公安民警的阻拦,仍继续实施聚众斗殴的行为。再次,对群众心理层面造成恶劣影响的聚众斗殴,如因聚众斗殴造成群众惶惶不安,不敢出门等,即属于社会影响恶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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