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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遭遇严管 金融科技企业助贷业务受到限制
释义
    在现金贷等互联网金融业务遭遇严管之后,互金平台纷纷转型金融科技平台,开展起助贷业务或者金融科技输出业务。
    在现金贷等互联网金融业务遭遇严管之后,互金平台纷纷转型金融科技平台,开展起助贷业务或者金融科技输出业务。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助贷业务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异化,也引来监管关注。近期,浙江、上海等地监管关注“助贷”和“联合贷”业务风险,监管重申,银行不得将风控管理交给互联网机构。在分析人士看来,金融科技企业助贷业务将受到限制,未来,有技术优势的互联网巨头才能更好地开展助贷业务。
    业务异化现风险
    事实上,助贷业务是监管给网贷平台指出的转型道路之一。今年初,监管发布《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
    扮演助贷角色的一方,主要有金融科技公司以及持牌的网络小贷和互联网银行。出资方主要是中小银行、信托公司等持牌照金融机构,此类机构借助助贷业务来发力零售业务。
    看似双赢的助贷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一些监管担忧的问题暴露出来,一些农商行、城商行借助贷突破了经营区域限制。 此外,在助贷业务中,部分金融机构放弃了属于自己的风控责任,全部甩给助贷机构。有分析人士指出,个别农村信用联社甚至将直销银行业务外包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由此类平台经营网络借贷业务。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助贷业务的潜在问题在于超出助贷的合规边界,侵入持牌机构业务范围,涉嫌非法从事金融业务。
    “助贷机构一般是帮助银行推荐符合信贷标准的潜在借款人,对借款、担保流程进行辅助工作等。但前一时期,有些助贷机构涉入借贷业务环节过深,代金融机构办理了原应当由金融机构自己办理的核心风控环节,而助贷机构的风险防控体系、流程及人员技能与金融机构相比仍然不足,进而导致大量风险堆积在银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金融专业律师刘鹏指出。
    监管出手纠偏
    在助贷业务、联合贷出现风险之际,监管出手纠偏。
    监管在2018年底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时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浙江银保监局于2019年1月下发的《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也提到,核心风控环节不得外包、立足当地不跨区域、不得为无牌机构提供资金或者联合放贷等。近日,上海银保监局再次重申,银行不得将风控管理交给互联网机构。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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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5: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