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代位继承不适用: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一人或多人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死亡仍有兄弟姐妹的,已死兄弟姐妹的子女不得通过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生活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 2、遗嘱继承也不适用代位继承,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者与被继承人感情最深的人,或者年幼等缺乏生活来源的人,当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立遗嘱的意图无法实现,遗嘱无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的子女不能根据无效遗嘱代替父母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因谋杀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不适合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