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噪音扰民侵犯了相邻权吗 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产生的权利,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因对各自所有或占用的不动产行使权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权保护的权利主要包括 通行;用水、排水;通风、采光和 日照 ;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等。 《 民法典 》的相邻关系中有具体的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用水、排水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条【相邻不动产之间不可量物侵害】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二百九十五条【维护相邻不动产安全】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相邻关系就是在斟酌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和公共秩序后,对所有权行使的一种限制。相邻关系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目前较常见的包括通行、采光、日照、通风、排水等方面。如果您的情况比肩复杂,欢迎咨询本网律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