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有无期限吗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650条,赠与合同的履行期限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合同。第660条规定,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并可要求赠与人承担损失责任。 法律分析 法律并未规定赠与合同的履行期限,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657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660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如果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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